8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国防动员法,规定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明确了新体制下军地在国防动员中的职责与运行机制,细化了重点任务,完善了与国防安全需求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并与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相衔接的动员体系,推动国防动员现代化,保障新时代的高质量发展。
新法共14章82条,较全面地修订和完善了总则、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权、国防动员规划、实施预案与潜力统计调查、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后备兵员储备与征召、战略物资储备与调拨、军品科研生产与维修保障、战争灾害防治与救助、国防勤务、民用资源征收征用与补偿、宣传教育、特别措施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该修订适应国防动员的新形势、新体制和新要求,对于规范和加强国防动员工作、提升动员能力、维护国家安全与发展利益具有重要作用。